調處機制成為保險糾紛融化劑:百家樂必勝術

時間:2023-11-22 11:38:36 作者:百家樂必勝術 熱度:百家樂必勝術
百家樂必勝術描述::隨著我國保險行業的迅速發展,保險糾紛事件也時常發生。而調處機制日益成為保險消費者的維權捷徑,是化解保險糾紛的紛潤滑劑,下面是詳細情況。  調處機制制度先行  行業合同糾紛調解機制自2008年設立運行六年多以來,截至2014年3月31日,調解委員會累計化解合同糾紛4818件,結案率92%,履約率100%,涉及合同金額2.6億元,調處機制逐漸成為的融化劑。  調解委員會成立以來,不斷加強調解制度建設,先后建立了《調解工作組織運行制度》、《調解規則》、《調解員管理規定》、《優秀調解員評選辦法》等9項制度,做到調解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2012年,調解委員會進一步完善《組織運行制度》,針對人身保險合同糾紛的調解工作,研究制定了《北京保險業人身保險合同糾紛處理指引》,對高齡老人投保、保單代簽字、代抄寫風險提示用語等問題理清責任,明確調解標準,為制定調解方案、提升調解簽約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據介紹,調解委員會主要通過三種方式開展調解工作:一是實施首問負責制。每天值班的調解員根據申請人的要求,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等方式督促涉案公司及時處理并跟蹤結果。二是實施獨任調解制。對屬于受理范圍且符合調解規則的案件,及時受理,并指定一名調解員進行調解,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三是實施合議調解制。對于保險標的較大、案情復雜、雙方情緒對立及爭議較大的案件,由當事人各挑選一名調解員,再由調解委員會指定一名業外調解員擔任首席調解員,共同組成合議制調解室進行調解。截至3月31日,調解委員會共聘請業內業外調解員175人。  化解保險糾紛  保險合同糾紛調解機制的建立為保險合同糾紛處理提供了“緩沖帶”,體現出“兩高一低”的優勢。其中一方面是提高糾紛處理時效,做到快受理、快調解、快結案,最大限度地維護糾紛雙方的合法權益。一般案件20日內調解結案,極大縮短了糾紛處理周期。另一方面是提高糾紛處理效果,有效緩解爭議雙方的對立情緒,促使雙方充分考慮對方的實際情況,合理合法地達成調解協議。調解成功的案例少有反復,履約率達到100%。更重要的是降低維權成本,調解委員會實行會員公司收費制,由參加調解委員會的保險公司共同承擔調解成本,而對保險消費者不收取任何費用,與訴訟或者仲裁相比,將保險消費者維權成本降至最低。  調解機制在促進保險行業的健康發展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例如,目前保險合同糾紛調解已與保險投訴工作形成了良性銜接,建立了保險合同糾紛處理的“綠色通道”,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主動申請行業調解,2013年保險公司申請調解的案件同比增長36%。調解委員會在調解過程中,積極排查爭議案件暴露出的公司管控盲點和風險隱患。幾年來,通過合議制調解共化解疑難合同糾紛270件,最終達成協議率為86%。  調處機制訴調對接  通過調解工作實踐,在采用調解模式處理保險合同糾紛的過程中,在各級法院的支持下,積極探索,將行業調解逐步引入到法院的審判中。為解決行業保險合同糾紛,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從2008年8月開始探索與北京市各級人民法院聯合開展保險糾紛案件的訴調對接工作。在北京保監局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指導下,經過五年多的實踐,協會與審理保險糾紛案件的東城、西城、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等10家基層人民法院建立對接關系,與一中院、二中院、三中院、鐵路中級人民法院建立工作聯系,逐步形成了具有北京特點的訴調對接模式,即“以訴調對接和調判結合為核心,妥善化解保險糾紛保穩定;以疑案分析和司法建議為抓手,幫助保險公司規范經營防風險;以聯合調研和培訓交流為依托,協助行業法制建設促發展”的合作工作機制。  據統計數據顯示,五年來,保險訴調對接解決的案件累計780余起,涉及行業50余家保險公司,爭議金額約2億元。行業開展疑難案件的研討活動30余次,聯合專題調研18次,政策法規、典型經驗介紹12場次,開展座談、培訓23次。  保險糾紛調解融入庭審  通過在實踐中不斷進行摸索和改善,北京保險訴調對接模式定位于協助調解。在操作上結合案件性質,劃分具體環節,采用不同方法實現調處目的。目前,案件調解分為四種形式,分別是訴前調解、庭前調解、審中調解、判前調解。各基層法院將行業調解機制的宣傳折頁《誠信為本和為貴》擺放于立案大廳,免費向當事人發放。保險案件的當事人到法院立案,了解行業調解的方式、服務內容等,經過與訴訟比較,一般會選擇方便快捷的調解方式來解決與公司的紛爭。這樣可以減少法院保險立案的數量,當事人可以得到迅速理賠等。  保險案件開庭前,一種方式是承辦法官經征得原被告雙方同意,通過訴調對接機制選定調解員到法庭調解;另一種方式是法院定期向協會通報保險案件,北京保險行業協會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并開展調解工作。對于案情復雜、爭議數額較大或訴前、庭前無法調解的案件,法院會邀請行業調解員“先旁聽、再參與庭審”,審中配合調解。這種方式將法理與人情相結合,降低當事人雙方抵觸情緒,減少判決的同時有效化解復雜矛盾。  慧擇提示:通過以上描述,我們可以得知,我國不斷加強調解制度建設,完善調處機制,化解保險糾紛。此外,調處機制采用調解模式處理糾紛,并融入庭審,維護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站長聲明:以上關於【調處機制成為保險糾紛融化劑-百家樂必勝術】的內容是由各互聯網用戶貢獻並自行上傳的,我們新聞網站並不擁有所有權的故也不會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您發現具有涉嫌版權及其它版權的內容,歡迎發送至:1@qq.com 進行相關的舉報,本站人員會在2~3個工作日內親自聯繫您,一經查實我們將立刻刪除相關的涉嫌侵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