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問題在哪兒:報行不一、費用宣傳誤導:百家樂研究網

時間:2023-11-20 10:13:07 作者:百家樂研究網 熱度:百家樂研究網
百家樂研究網描述::與報備險種性質不符,宣傳未告知0元加入并非無需繳費  本報記者 李致鴻 北京報道  11月27日,信美人壽相互保險社(下稱“信美相互”)發布公開信表示,根據監管要求,停止以“相互保大病互助計劃”為名銷售“信美人壽相互保險社相互保團體重癥疾病保險”。  究其原因,信美相互表示,近期監管對其進行約談,并對這款團體重疾保險產品的業務開展情況進行現場調查,指出其涉嫌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備案的保險條款和費率、銷售過程中存在誤導性宣傳、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問題。  不少保險業內人士對記者指出,創新還是要在合規基礎上,敬畏風險,確保風險可控,更不能誤導消費者。  存在“報行不一”問題  層層剝離之后,記者發現,“相互保”雖然報備為團體重癥疾病保險,但從實際運作情況看,存在報行不一的問題。因為團體保險是由特定團體簽單、統一繳費,而特定團體是指法人、非法人組織以及其他不以購買保險為目的而組成的團體。顯然,“相互保”并不符合這一特征。  事實上,從條款上看,“相互保”也并非宣傳般令人“心馳神往”。“相互保”保障100種大病保障,并無輕癥;成員年滿60周歲將退出及機制中止。與市面上其他保險產品相比,“相互保”在保障范圍和保障年齡上并無優勢。  既然如此,可能是價格上的優勢使其“性價比”更高。但是問題在于,“相互保”沒有明確告知雖然可以0元加入,但這并不意味著不需要交納費用。  “相互保”沒有明確繳費上限,會造成投保人需要承擔的風險存在不確定性。投保人0元加入,但隨著發生理賠的人數增加,需要分攤的費用也會隨之增加,可能一些投保人發現不劃算后會選擇退出,如果退出的投保人越來越多,“相互保”的運行便會受到挑戰。一位保險公司精算人士對記者坦言。  根據規則,“相互保”每月兩次公示、兩次分攤。公示無異議的所有賠案產生的保障金,加上規定的10%管理費,會在分攤日由所有成員均攤。對此,另一位保險公司人士指出,“每次賠付都收取10%的管理費,保險公司豈不是只賺不賠?”  一些保險業人士對記者表示,從“相互保”實際運作來看,不像是保險,而在一定程度上更像是互助計劃。  維護消費者權益  正因以上種種問題,此次監管及時糾正了“相互保”。不少保險業內人士表示,創新是好事,但創新必須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進行,監管及時糾正“相互保”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將會推動保險業更高質量的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11月27日當天,此事在保險業人士的社交平臺上刷屏,紛紛表示“互助不是保險”,“依法合規是金融創新前提”等。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對記者表示,這是監管部門基于維護現有監管規則以及不同市場主體競爭公平性的考慮,可以理解。監管部門鼓勵在依法合規的基礎上的創新,但對于涉嫌報行不一、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問題,有可能影響消費者合法權益,有采取監管行動的必要。  當然,消費者權益是重中之重。北京工商大學保險專業副主任宋占軍對記者表示,消費者關注的主要是保障,以保險的名義或互助計劃的名義倒是次之,“相互保”轉型為“相互寶”,消費者權益得到保障最為重要。  對此,和信美相互表示,接下來“相互保”將會升級為“相互寶”,正式成為一款基于互聯網的互助計劃。升級后,老的“相互保”用戶可以升級到新“相互寶”,并無需重新計算等待期。新“相互寶”還推出了一系列權益升級,包括2019年度用戶分攤金額188元封頂,如有多出部分全部由螞蟻金服承擔等。如果原“相互保”用戶暫不升級,則仍將按原計劃獲得保障;如果不愿意繼續參與“相互寶”,也可以選擇退出。  通過此事,一些保險業人士也進行了反思,“相互保”能夠吸引如此多的消費者,不僅僅是因為互聯網平臺的流量優勢,也說明了消費者對保險保障的需求日益旺盛,“然而,真正銷售保險的人和公司卻不被信任”,這是過去行業長期粗放式發展遺留的問題,保險公司如何吸引消費者、取信消費者是一項長期的課題。  一些保險公司熱衷于“以價取勝”,服務卻“扭扭捏捏”,消費者應該多個心眼,“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一分價錢一分貨”在保險業同樣適用,有些產品只能是一種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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